中钢石家庄院党委为离休老党员颁发“光荣在党50年”纪念章

作者:党群工作部 浏览(2158)

6月30日,中钢石家庄院党委书记陈战强、党委副书记董杰分别为党龄73年的老党员王俊玉、翟芳颁发了“光荣在党50年”纪念章并送去了慰问金。

按照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《关于做好“光荣在党50年”纪念章颁发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颁发“光荣在党50年”纪念章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庆祝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,对于增强党员的荣誉感、归属感、使命感,汇聚全党为实现“十四五”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持续奋斗的磅礴力量,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。《通知》明确了“光荣在党50年”纪念章首次颁发对象,即颁发给健在的截至2021年7月1日党龄达到50周年、一贯表现良好的党员。

中钢石家庄院党委高度重视,党委书记、党委副书记亲自前往符合颁发条件的两名离休老党员家中,关心老党员身体和生活情况,将党组织的关怀和温暖传达给老党员。

一枚枚纪念章承载着无上荣光,传递着党的温暖,更激发出磅礴奋斗力量。“七一”前,纪念章获得者、95岁的离休老党员翟芳还结合人生经历讲授了生动的党课,饱含激情地表达了对党的无限热爱,对光荣岁月的致敬缅怀,对青年员工的无限期望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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